2021年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网站 阅读:2048 次 日期:2021-08-21 1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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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路政、运政、交通设施养护管理等领域日常事务和相关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职责。为进一步促进中心事业健康发展,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道路桥梁管理岗位(专技中级):1名;

停车管理岗位(专技高级):1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道路桥梁管理

1.工作职责:

负责道路桥梁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2.任职条件:

(1)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土木与环境类(土木工程、地质工程等)、道路与桥梁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结构工程等)相关工科专业背景;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具备三年以上大型道路桥梁设施一线管理工作经验;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5)身体健康。

(二)停车管理

1.工作职责:

负责停车全生命周期管理。

2.任职条件:

(1)非应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智能交通类(交通工程、交通运输等)相关工科专业背景;

(2)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具备三年以上停车行业工作经验,具备停车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认真填写《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下称《信息表》)(见附件),并将《信息表》(word版及pdf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居住证(外地户籍人员),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lzjgbc@163.com邮箱,邮件和打包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自主招聘 招聘岗位 本人姓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3日17点(周一)。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核(报名提交材料)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专业考核环节,将通过电话或微信方式提前通知专业考核时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专业考核。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逐一面谈,进行专业考核。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管理相关问题等进行提问。应聘人员作自我介绍和技术答辩,每人15分钟。面谈结束后,面谈人员对应聘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考核评分,最后应聘人员成绩取总分平均分。

(四)体检。体检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按照1∶1比例,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136-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统一组织到本市公务员招录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本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其他要求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陆老师

邮箱:lzjgbc@163.com

联系电话:53016772,53015623

监督电话:23115161

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1年08月16日

下载附件

附件1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816/t0035_1401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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