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50183 次 日期:2021-08-29 15: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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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审计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审计局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范围

区党政机关及区属各部门、街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职位职数

区审计局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名。

四、选调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审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具有胜任拟任职位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备公务员身份;中共党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28日后出生);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为: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会计硕士(专业硕士)(A120206)、审计硕士(专业硕士)(A020218)、财政学(含:税收学)(A020203),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财务管理(B120204)、审计学(B120207)、财政学(B020201)、税收学(B020202)。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发现有违规、隐瞒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或其他不适合在审计机关工作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8日—9月3日,共5个工作日,区审计局办公室(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310室,联系人:郑柳媚,联系电话:34373113)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2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二)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由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参加知识能力测试。

(三)知识能力测试

1.测试要求

知识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审计工作基本常识、与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所需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知识能力测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

2.疫情防控要求

(1)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2)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3)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考试。

(4)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体检。

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全面考核。由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被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事项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廉政、计生审核

由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供其廉政、计生审核材料。

(六)确定拟选调干部人选

结合被考察人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干部人选。

(七)公示

对拟选调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检举揭发材料并署真名的,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确定选调干部人选

经研究确定选调干部人选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若出现自愿放弃选调或公示期间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据综合成绩排序重新确定考察人选。

六、纪律要求

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拟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亦自行取消。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广州市海珠区审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74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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