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招聘公告(非事业编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于1996年,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机构,主要从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业务及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业务,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并接受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的其它事务。
因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人员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人,包括奖学金发放稽核岗9人,系统运维岗3人,国家公费留学项目管理岗4人。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三)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与奉献精神;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招聘岗位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二、岗位信息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24:00,应聘人员可通过教育部人才服务网“招聘岗位”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人员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确认。根据发布的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应聘人员需于10月14日9:00至15日24:00登录平台查询是否进入考试阶段。进入考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3.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采用岗前实习(5个工作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通过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我单位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5.公示。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教育部人才服务网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单位网址:https://www.csc.edu.cn/
联系人:方老师
咨询电话:010-66093903
邮箱:bfang@csc.edu.cn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聘为编制外聘用,不解决北京市户口。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用人合同,工资待遇按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予以理解和配合。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招聘岗位信息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s://jybzp.chsi.com.cn/home/bul/announcement/jc5xvzqqcjvo86v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