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根据工作需要,盘龙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安排在盘龙区委政法委从事文字材料工作。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26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3.符合政法委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熟悉新媒体宣传方式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7.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工作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不纳入盘龙区委政法委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即享有工作岗位必要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月工资待遇为2500元(含按规定购买的“五险一金”所需费用)。
五、考试与录用
1.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2.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
4.体检。招聘人选确定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进行(加尿检),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则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
六、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须在网站下载表格填写后发到www.plyfzqb@126.com邮箱。同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资料。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EBpFyWiDiHNn0HSDBhQL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