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
201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和考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我校报名和考试工作
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1972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
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
专毕业到 2013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我校部
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报考,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 年 11 月 14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
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
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
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
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4、5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
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领域)、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等专
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矿业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和软件
工程领域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4、5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
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
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
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
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
员。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26 日至 9 月 29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
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
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
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
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
假者,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8 号〕)和《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
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二区包
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
(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
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
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
资格,列为统考生。
(5)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
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考生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就是现场照相的地点,也是考生参加全国
统考的地点。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报考方式为全国统考,我校在校本科生报考点可选择
我校;青岛市周围地区的考生,报名点可选择山东科技大学,也可以选择青岛市
招生办公室;全国其它地区的考生,或者你不方便来我校报名,可就近选择教育
部规定的报名点,以方便报名和考试。
②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点必须选
择山东科技大学。
③泰安地区(包括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
点请选择泰安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代码:3709),以方便报考。
④济南地区(包括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
点请选择济南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代码:3701),以方便报考。
⑤我校的推荐免试生(无论推荐到的学校是否山东科技大学),报名点请选
择山东科技大学。如外校推荐到我校的兔试生,报名点请按你学校的要求选择,
报考单位选山东科技大学。
4、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
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 年 11 月 10 日至 11 月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我校进行确认
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
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
①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
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
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
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②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③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
(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1、2012 年 12 月 25 日-2013 年 1 月 7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 年 1 月 5 日至 1 月 6 日(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 月 7 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初试科目
1 月 5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 月 5 日下午 外国语
1 月 6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 月 6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 月 7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五、收费及待遇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录取线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不收培
养费(工商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以及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且在学期间
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
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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