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阅读:1185 次 日期:2021-12-02 0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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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2021年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检察日报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检察事业和新闻工作;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2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检察日报社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考生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应聘人员请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地址: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zppc.act?pcid=2c9130817d4fe901017d5b68cfd9111c),并于2021年12月2日8时至2021年12月16日17时期间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检察日报社负责。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网上报名截止后,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3.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招聘系统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3人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对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报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进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人选自动放弃,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6.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招聘系统上公示7个工作日。

7.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1.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五、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所填简历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写简历信息和所提供的各种材料详细、真实、准确。

2.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3.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

4.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六、联系我们

招聘咨询:010-8642333986423342

招聘传真:010-86423391

招聘监督:010-86423319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09号

检察日报社人事处

邮政编码:100144

本招聘公告由检察日报社人事处负责解释。

检察日报社

2021年12月1日

附件下载:

检察日报社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2/t20211201_429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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