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数量
这次共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10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在职在编的国家正式干部(中小学校、医院一线人员不在报考范围内);
2、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岁以下(即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3年(即200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具有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为选调生的,参加工作时间放宽到满2年(即2010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年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研究任用的方法和步骤进行选拔。
1、发布简章。通过河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sdhekou.gov.cn/)发布公开选拔简章。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注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河口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河口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推荐人选名单》(附电子版)一式两份,《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1寸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名有关表格及填写说明可登陆河口区政府网站下载和查询。以上报名材料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3、资格初审。按照报考的条件、资格,对推荐人选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数量比例达不到10:1的,相应减少选拔的数量。
4、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试题委托市外专业机构命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拔数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资格复审。对于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6、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从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应试者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7、组织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每位应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开选拔数量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8、研究任用。根据工作需要,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具体任用建议人选,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后,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确定任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任职手续。任职后,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安排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10月10日-1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3663669。
2、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整个公选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监督电话:3612380。
本简章由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口区公开选拔副科级年轻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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