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溪市农业农村系统提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阅读:1856 次 日期:2022-01-31 10: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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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系统

2022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玉溪市农业科学院

玉溪市农业科学院是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是公益一类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8号。单位主要负责种植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技术研究、开发、示范等工作。

(二)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

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是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公益一类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137号。单位主要负责饲草地项目技术指导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技术指导、饲料和生鲜乳检测和抽检鉴定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一)玉溪市农业科学院1名(限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植物营养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土壤学专业)。

(二)玉溪市饲草饲料工作站1名(限畜牧学类专业)。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身体健康,具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 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此次公开招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2022年1月1日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网上报名时间:自2022年2月7日上午8时起至2022年2月22日17时止。

②网上报名所需材料:《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公告附件)、考生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毕业证或者学历证明(2022届毕业生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暂代审核)(扫描件)、相关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情况、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实习成绩或实习鉴定、身份证等扫描件、近期全身生活照一张、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如有单位出具的复印材料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和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否则不予认可。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

网上报名人员所提交材料(除报名表以外的)扫描成电子文档。报名材料按序号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并用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发送到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人事科)邮箱:278761796@qq.com,并通过电话0877-2011712告之报名情况,凡未电话告之的,如出现未接收到邮件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地点及时间:四川农业大学时间:2022年3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②考生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含相关获奖证书)、身份证、《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毕业证或者学历证明(2022届毕业生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或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暂代审核)。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报名时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

若出现疫情等特殊原因,取消现场报名(届时将在玉溪人才网上进行公告),报名方式以网络报名为准。

提前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考试环节,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在四川农业大学组织考试(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取消现场报名环节的,考试地点改为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由招聘小组提前电话告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

考试时间:由招聘小组确定后电话告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

考试形式: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比例各占50%)。

考试内容: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巧、应变

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方面。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则采取加试,加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若出现加试情况,以加试成绩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合格线以下的不列入拟聘人选。

3.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4.报到及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不进入体检环节,不予聘用。

5.体检

由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若在考试后续环节中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监督。

(二)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聘用”等原则,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办理,整个招聘过程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泄密或在操作过程中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

(三)应聘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考生,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考生,应关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了解招聘考核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考生不及时上网了解或联系电话不畅通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试地点设在四川农业大学时:本校应聘者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非本校应聘者需持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方可参加考核;“健康码”为红码和黄码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核。

2.因疫情等原因取消现场报名环节的,考试地点设在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时:云南省内应聘者需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云南省外入境的应聘者需持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方可参加考核。

3.应聘者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考核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及电话:万老师0877-2027168

李老师0877-2011712

监督电话: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877-6563770

本通告及未尽事宜由玉溪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云南省玉溪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提前招聘报名表

玉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30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19882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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