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广播电视台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普洱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播电视工作的实际需要,2022年普洱广播电视台计划紧缺人才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播音主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双向选择、按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02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人数。2名专业技术人员(播音主持),男女不限。
(二)专业要求。新闻传播与出版类(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新闻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与传播),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三)普通话标准达一级乙等及以上。
03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 应届(2020年、2021年、2022年)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含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达一级乙等及以上。
4. 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形象气质佳。
5. 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热爱所报考的事业单位。
6. 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性别和户籍不限。
8.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取得播音主持资格证的人员或中共党员、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团委干部。
9.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况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含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 现役军人。
4. 2022年7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 2022年7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紧缺人才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6.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 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7. 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4 招聘程序
紧缺人才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和面试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签订协议、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发布网站分别为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普洱广播网(www.pegbw.com)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如果有意向,请将相关信息及简历于2022年4月30日前发送到普洱广播电视台(ynpetv@126.com)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
(1)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022年普洱广播电视台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同时需提交2张个人生活照(非艺术照),3分钟以内的主持音视频资料,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2020年、2021年毕业生按岗位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扫描件。
(3)2022年的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件的须出具学校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即截止2022年10月31日),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① 邮箱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及相关社会实践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所有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 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 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普洱广播电视台通知。
(四)签订协议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1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含补充协议)。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 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由普洱广播电视台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核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 不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方面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资格证、个人学籍档案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等资料的。
4. 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特殊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5. 影响正常工作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特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05组织纪律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组织纪律
(一)特殊岗位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严肃认真、严格程序、层层把关,切实把优秀人才招聘到广播电视事业建设队伍中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资格审查贯穿特殊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广播电视台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五)双方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应聘人员应主动与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并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告知相关事宜。因个人原因等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行负责。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紧缺人才岗位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资执行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二)特殊岗位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2个月),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申请调动等。
三、本方案由普洱广播电视台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普洱广播电视台特殊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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