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阅读:1342 次 日期:2012-09-30 17: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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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社保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地下水资源、地面沉降、矿山环境等监测与调查评价,以及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与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预警岗位共5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3、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工程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因从事的工作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研究,需经常去山区野外调查,原则上不接受女性应聘。

(二)补充说明

1、关于学历。尚在国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留学归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的审查延至报到时(不迟于2013年7月底前)。

2、关于工作经历。对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与相关单位正式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专用邮箱zjigem@163.com,附报名表(详见附件2)。邮件主题为“应聘”,报名表电子文件名应写明本人姓名。

邮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期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表邮寄至我院办公室,并请注明“公开招聘”标志。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7。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10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并在指定网站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3、最低开考比例: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招聘岗位人数5倍,否则按比例减少本次招聘人数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4、招聘资格的取得:报名人数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确定笔试有关安排后,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时间初步安排在2012年12月上旬。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者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并将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结果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确定入围人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网址:http://www.zjdlr.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1、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0571-8887782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此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77691、0571-88877666(诸先生、陈先生)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邮政编码:310007

附件: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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