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惠水县政府授权批准并出资成立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工程技术部1人,须熟悉工程预决算、施工设计、图纸、监理等专业技术。
发展计划部2人,须熟悉项目立项申报、策划、包装、可研、环评等专业技术。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城市建设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招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四)身体健康,品德端正,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五)性别不限,年龄在25-40岁,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本科以上学历(有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专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10月 8日起至2012年 10 月 18日止。
2.报名地点: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竞聘者,均需填写《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要求: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
1.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惠水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现场操作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公司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公司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黔人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体检在面试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
(五)考察
对通过面试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司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人员应就每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经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人员。
4.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六)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七)试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公司对应聘人员进行试用。
(八)手续办理
试用期满,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合格,并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评定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终止试用关系,其返回原生活或就业地点的交通费自理。
五、薪酬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公司聘用后,其工资按照国家相关工资制度执行。同时公司将根据工作业绩发给绩效奖等,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费用。
对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解聘、终止合同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六、有关说明
(一)招聘工作在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公司招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三)应聘人员在试用环节前往返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程华(13595492066)
陈英(1301703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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