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泸州市纳溪区关于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阅读:769 次 日期:2012-10-08 10: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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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决定选调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及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1.纳溪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务员1名;

2.纳溪区大渡口镇人民政府公务员2名;

3.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公务员1名;

4.纳溪区渠坝镇人民政府公务员1名;

5.纳溪区上马镇人民政府公务员2名;

6.纳溪区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参公人员2名;

7.纳溪区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参公人员1名;

8.纳溪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人员1名;

9.纳溪区志办参公人员1名;

10.纳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公人员2名;

11.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参公人员1名;

12.纳溪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3.纳溪区检察文化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4.纳溪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5. 纳溪区考试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6.纳溪区职业介绍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7.纳溪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18.纳溪区大渡口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19. 纳溪区丰乐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20. 纳溪区渠坝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1. 纳溪区上马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2. 纳溪区永宁街道办事处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23.纳溪区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4.纳溪区水利管理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5.纳溪区蚕桑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6.纳溪区营林调查队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7.纳溪区林业开发办公室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8.纳溪区民间文化艺术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29、纳溪区文化馆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30、纳溪区人民医院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1、纳溪区妇幼保健院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2、纳溪区丰乐镇卫生院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3、纳溪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34、纳溪区旅游事业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35、纳溪区食品药品保化品检验检测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6、纳溪区新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7、纳溪区天仙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8、纳溪区上马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39、纳溪区上马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身份(报考相应职位的应具有公务员、参公、全额事业或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者近五年来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4.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考试;

5.思想道德品质好,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具有拟调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7.身体健康;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五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8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纳溪区中医院斜对面;联系人:罗主任;联系电话(传真):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区文化馆舞蹈和美术两个职位采取专业化面试,其余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由人社部门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列为考察人选。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该职位选调。

(四) 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执行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可不参加体检。

(五)公示

根据体检情况按拟选调人数等额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电话:0830-4212407)。

(六)调动

经公示不影响调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从区外选调的公务员须在区内工作5周年、事业人员须在区内工作3周年后才能流动。从区外乡镇、街道选调到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须在镇(街道)工作2周年后才能在区内流动。

3.本公告由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其他有关事项将随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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