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公众号 阅读:1360 次 日期:2022-04-14 0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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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

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隆阳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隆卫健发〔2022〕39号)规定,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决定招聘编外人员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24:00止。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自主到指定邮箱(lyqfybjy@163.com)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18087573876,左老师18164660005。

3.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学位证(2022年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

(2)报名材料电子版需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人事科对个人网络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人事科提出初步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22年5月10日17:30分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即为未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

(六)签订协议:确定签约对象后,由人事科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七)资格复审:由人事科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人事科、医务部、党办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待遇按照《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应聘人员到隆阳区实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应聘环节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接受“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查验。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若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相关招聘工作。

(三)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相关工作。

(四)如参加招聘环节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应聘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应聘环节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疫情防控标准须按届时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隆阳区妇幼保健院李老师18087573876

监督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3037080

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4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w4W6LnPGtgdCTxs3cRY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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