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服务辅警考试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服务辅警考试员(以下简称“辅警考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辅警考试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辅警考试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
招聘总人数73人,其中:男50人,女23人(届时,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调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年龄42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等纪律处分;
6.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无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证无满分记录,无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记录;
7.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食毒品行为记录;
8.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以及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
9.具备计算机常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10.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11.没有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考试员资格的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从辅警岗位离职不满90天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12.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13.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的报名不予接收。
报名前,仔细阅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公开招聘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服务辅警考试员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要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5月9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处。联系电话:0871——67802331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面书写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承诺书》(附件1)、《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及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征信证明材料一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缴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应聘或者经考核未能进入后续环节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专业技能测试
报名当日,现场组织对应招聘人员的身高、体重和身体协调性、人员匹配度、职业倾向进行调查测评,作为录用辅助参考。
(三)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当日,对具备上述优先条件的,现场进行证书(证件)查验,请携带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在《报名表》中加注。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前一天到昆明市晋宁区昆阳大街十字巷29号(原武警晋宁县中队内)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采取一票否决。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1、男性:10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40″;30岁以上≤4′45″。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
2、女性:800米跑——标准:30岁(含)以下≤4′20″;31岁以上≤4′30″。纵跳摸高——标准: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笔试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权重。笔试范围另行通知。
2.笔试加分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加10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日制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本科)毕业生笔试加5分;全日制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专科)毕业生笔试加2分。
注:加分材料需在笔试开始之前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统计,过期不交的,视为放弃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七)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不低于招聘计划总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坚持专业技能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九)递补
体检和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者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综合成绩符合标准的,统一组织机动车驾驶技术摸底测试,不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2.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上岗后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资格培训考试(培训考试费用自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4.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五、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以下渠道进行发布,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本次招聘信息由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区融媒体中心、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通过官方公共宣传渠道在云南省范围内公开发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因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场位于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工作地址为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
(七)本人及近亲属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管理或者在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领取薪酬的,一经核实予辞退或者调整岗位。
六、待遇保障
(一)待遇: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此次招聘辅警考试员工资由区级财政全额保障,按昆明市有关规定执行“二类勤务辅警”工资标准约为4274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二)其他福利:
1.购买意外伤害险;
2.配发辅警工作服装;
3.每年对警务辅助人员开展中秋节、春节慰问等;
4.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昆明市晋宁滇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考诚信承诺书
2.公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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