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2022年资阳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和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就我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资格审查地点为服务地所属县(区),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地点为报考职位所属县(区),资格审查由各县(区)组织部门负责,具体地点如下:
1.雁江区资格审查地点设在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组织部203会议室(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城东新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2楼;联系人:李懿;联系电话:028—26921128)。
2.安岳县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安岳县演艺中心(地址:安岳县千佛寺路96号;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028—24527347)。
3.乐至县资格审查地点设在乐至县委党校阶梯教室(地址:乐至县农经路237号;联系人:胡曦;联系电话:028—23350513)。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应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原件及复印件、表彰(表扬、奖励)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手续,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信息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审核盖章要求:
(1)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意见”栏,由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及县(区)党委组织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服务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先由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再报服务地所在县(区)党委组织部审查。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需依次由所在企业人事主管部门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表格内容及相关材料审查,同时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2.表彰(表扬、奖励)材料要求:
(1)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优秀村干部,需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供近5年在生产、销售、服务等一线工作,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的,需提供近5年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成绩突出,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材料要求: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村(社区)干部需提供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任职材料(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第一书记需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任职期满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证明材料1份(注明为脱贫村主任或离任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2)面向优秀工人职位,需提供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面向优秀农民职位,需提供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印章。
(4)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需提供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其中,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出具2022年12月31日前是否服务期满、工作表现、有无社会不良反映等内容)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2022年2月24日前退役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选择当前务工或从事农林牧渔生产一线工作所在市(州)职位报考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所在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择户籍所在市(州)职位报考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任职及受表彰(表扬、奖励)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2月24日。在全日制学校上学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社会实践经历,不计入工作经历时间。
以上资格审查需具备的材料:属于证件类的,审原件交复印件;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审原件收原件。
(二)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市外考生来(返)资前应主动通过“资阳报备”二维码申报行程。
(二)考生前来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入场前考生均需持本人3天内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并提前告知招录机关: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
3.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国内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7.有不符合国家、四川省、资阳市最新防控要求的其他情形的。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和面试当天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六)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资格审查和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规定妥善处置。
(七)资格审查和面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资阳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资阳市最新防疫要求,关注“资阳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动态了解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八)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应认真阅读并签署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取消其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终止录用;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其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如实反馈本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一是5月10日17:00前报送本人现居住地信息,报送要求为“招录机关(全市统筹或雁江区或安岳县或乐至县)+本公告附件1名单所列序号+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居住地”。例:“全市统筹+序号1姜鑫,准考证号为4031230100326,身份证号为xxxxxxx,联系电话为xxxxxxx,现居住地为xxx省xxx市xxx县”。二是5月18日当天18:00前报送《考生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摸底调查表》电子档(详见附件3),表格以“本公告附件1名单所列序号+本人姓名”命名。以上信息请按时间节点分报考职位发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信息上报后,如出行计划、行动轨迹有变化的,请按原报送渠道立即更新报备信息。因未报备或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处理。
(二)为确保顺利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请考生谨慎安排个人行程,注意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体检、考察事项将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附件:1.2022年资阳市“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7日
来源:http://srsj.ziyang.gov.cn/zyks/news/show-106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