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批)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阅读:1062 次 日期:2022-05-16 17:23:0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2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招聘公告(第二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2022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东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东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地调科研和科技创新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定向)。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签订聘用合同之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责任、创新、合作、奉献、清廉”的新时期地质工作者核心价值观,学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能够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地质调查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专业技术岗位需适应野外工作,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应以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派遣资格。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基本条件

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等程序进行,鉴于疫情防控形势,部分招聘流程将视情况逐步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cgs.gov.cn/zkptPC,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小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

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果考试人数不满足要求,招聘单位则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前80%确定笔试合格人选。其中,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技术岗位不进行笔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符合开考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而笔试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面试: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自我陈述和评委提问两部分,主要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工作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方式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仅限博士研究生报考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考察对象名单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人员按中心要求到指定等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如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因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毕业院校及专业等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工作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聘用为正式职工,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和沈阳地调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并回复信息,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002965 024-86002970

电子邮箱:cgssyzx@126.com

单位网址:www.shenyang.cgs.gov.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80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

2022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docx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05/t20220516_448473.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北京市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北京市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