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量化得分包括3部分,即民主测评情况、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考察对象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分别按照50%、30%、20%的比例计算考察对象的考察量化分值。
(1)民主测评情况(50分)。按照德(20分)、能(10分)、勤(10分)、绩(50分)、廉(10分)设置评议内容,每一评议内容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对应不同分值,根据测评情况加权计算总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30分)。每个考核年度满分10分,根据考核等次,按优秀10分、称职(合格)8分的标准计算得分。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未参加考核的年度,其考核情况按称职(合格)等次计分。
(3)表彰奖励情况(20分)。考察对象2009年以来获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先进表彰奖励情况,满分20分。受到国家奖励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得2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奖励,得16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奖励,得12分。同一项工作受到表彰奖励只计最高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考察组审核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时要由纪委的同志参与确认,复印件由考察组组长、纪委工作人员签字后交组织部干部科进一步审核认定,留存备查。
说明:参照市委组织部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有关做法和我区往年惯例,综合先进指由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生产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根据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劳动模范待遇的表彰奖励。
将以上3项的分值合并计算出考察对象的考察量化得分。
监督电话:0533-6195900
周村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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