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现将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1年7月1日(含本日)至2004年6月3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6年7月1日(含本日)至2004年6月3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 ,通过 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2022年7月1日至7月11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带到招聘学校(详见附件1)报名。
2.网络报名:2022年7月1日至7月11日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网络报名人员需在2022年7月15日17:00前持报名材料纸质版到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核心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4.报名所需资料。
(1)《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3)暂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笔试:教师岗位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确实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地点、时间: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45号),7月1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
(2)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平均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时,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地点、时间:融安县第三实验小学(地址:融安县长安镇桔香南路45号),7月1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向考生宣布。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3.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2022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3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可以依次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融安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开发布。
五、疫情防控
(一)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本次招聘活动。
(二)考生应在参加考试之前申领“广西健康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三)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凡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考试。
(五)考生进入考试地点前,须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验,符合要求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于考试当日前,请自行下载《考生健康登记表》(附件5)填写,在考试当日接受体温检测时提交该表。
(七)必要时将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6473768
融安县教育局:0772-8138942
融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72-8326629
附件:
1.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5.考生健康登记表
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融安县教育局
2022年7月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融安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融安县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文章来源:http://rsj.liuzhou.gov.cn/ztzl/rsywbm/lzsrcfwhrspxkszx/sydwzp/zpjz/202207/t20220702_30898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