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一)正科级职位(1名):
1、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二)副科级职位(10名):
1、市创建办公室(市诚信建设办公室、市“整脏治乱”办公室)副主任。
2、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3、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
4、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副主任。
5、市林场场长。
6、市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
7、市地方海事处新店海事所所长。
8、市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9、市图书馆馆长。
10、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综合协调部副部长。
二、报名有关事宜
(一)报名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人员范围:清镇市所属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市管国有公司中层及以上在职干部(不含临时聘用人员)。
(二)资格和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
1、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具有3年以上工龄(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试用期满者不受此限制)。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现任正科级职务不受此限制)。
3、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10月3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获得2011年以来清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贵阳市级及以上部门(单位)表彰的个人;2011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个人。以上两类表彰的个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直接到市委组织部报名。未获得以上表彰、评为优秀等次的个人,个人申请报名的,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说明推荐理由,方可报考。
9、符合公开选拔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其它经组织审查达不到相关报考条件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以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报考职位。如果出现某一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5:1比例,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编办共同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工作全过程。
(三)公告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为期2天的公告,通过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qz12333.gov.cn)、清镇市电子政务网(http//10.168.50.1)和清镇市人才网(http://www.gzrc.gov.cn)进行公告。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清镇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在统一时间、地点组织进行。笔试成绩由公选办在有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5: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同一职位的面试为同一面试组负责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打分,当场公布,并同时在有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六)综合成绩核算
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
(七)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同一职位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该职位差额考察人选,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公告。
(八)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书面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统筹协调能力、执行力、工作实绩、群众观念、公众形象、干部群众公认度等情况,尤其注重对“德”、执行力、工作实绩、辛苦指数的考察。个别谈话对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确定。考察过程中如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研究同意,取消人选考察对象资格,同一职位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差额考察。
(九)确定拟任职人选
考察结束,考察组汇总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向市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汇报。市委组织部按各职位1:1的比例研究提出拟任职建议。
市委组织部将拟任职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市委常委会议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票决,确定各职位任职人选。如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十)公示和任职
按规定对任职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对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报考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4日,每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清镇市委组织部。
五、报名方式及资料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报名所需资料为:《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计生部门证明、纪检监察部门证明、获表彰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所需的相关证明、近期蓝底同底(与报考表上照片一致)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含相应电子档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报名。
本公告由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2525273 2520191
监督电话:2522530 2514321
中共清镇市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清镇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报名登记表.doc》和《清镇市2012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推荐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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