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茨院回族乡卫生院关于招聘合同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茨院回族乡卫生院快速高质量发展和科室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健康服务。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合同制人员:卫生院招聘西医临床医师1名,口腔科医师1名;招聘村卫生室医生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笔试或面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医学,医德医风高尚,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安排,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踏实,相对稳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专业及学历要求
(1)西医临床医师:要求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2)村卫生室医生: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炙推拿、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如正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可不受专业限制。
(3)口腔科医师:要求口腔医学专业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临床助理医师资格或临床经验丰富优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填写电子报名表信息,同时持身份证、毕业证及资格证等证件到茨院回族乡卫生院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09:00-下午16:30(周末先电话联系工作人员),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鲁甸县茨院回族乡卫生院中医馆二楼院办公室
(4)报名联系电话:罗副院长13578060095
宋雪15287701197
五、入职待遇
(1)临床医师和口腔科医师基础工资3000.00元,绩效部份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发放。
(2)村卫生室医生按现行村医生政策执行。
六、其他要求
(1)试用期3月,试用期满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村卫生室医生先在卫生院进行试用及培训,3个月后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村卫生室工作。如有村医生工作经验者除外。
注:附件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cLI19OtMPoJCzfzpW3x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