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促进我院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改变我院人力资源紧缺状况,经医院技术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6人(含康复专业1人、医师助理5人);护理专业32人 ;药学专业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2、临床医师需全日制院校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聘用;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云南省注册的护士执业证;药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本年度参加云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招考原则,整个招聘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理论考试、试用、聘用四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0 月16日 - 10月 18日(上午8:00 - 11:30,下午2:00 - 5:00)。
2、报名地点: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 ,老住院楼4楼 (电话:0871-2656017) 。
3、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等复印件。
4、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理论考试。
(二)理论考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理论考试内容为临床、护理、药学等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法律法规等。
2、 时间:2012年 10 月19日上午8:30-10:30。
3、 地点: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三)试用
按考试成绩依次录取,录满本次招聘名额为止,若有人因故退出,则按得分从高到低递补。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科室安排专人带教,试用到期后,由医院组织相关职能科室对试用人员试用期表现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及相关技能考核。
2、试用期给予600元/月的生活补助。
(四)聘用
1、 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我院按我院各级各类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签聘用合同,确定相应待遇。
2、护士执业证还未变更到我院的,按试用期办理。待护士执业证注册后交到医院行政办,按我院各级各类人员管理办法进行。
3、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为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
寻甸县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