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人单位的招聘计划,报经市编委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兰溪市2012年第二批政府买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8日、19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溪西府前路234号社保大楼)。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职位要求,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兰溪市政府买岗位考试报名信息表》(可从兰溪人才网上下载)。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符合条件的考生10月26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力管理科领准考证。代领的须带代领人员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
5、费用:报名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已确认的公开招考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取消该职位招考或核减招考计划指标,因核减招考计划指标而取消的职位,已确认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考职位。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考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职位计划数在5名以内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职位计划数在5名(含5名)以上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面试3天前,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另行通知。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按笔试成绩乘以50%、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报考职位计划数10名(不含10名)以内的,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报考职位计划数在10名(含10名)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考职位数的,从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
1、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期限为一年一签,期满则自行终止。确因工作需要续聘的,经考核合格并报批后,变更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按市政府核定标准执行。
3、用人单位按企业标准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个人缴纳部分自负。
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com)查询有关通知,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579--88886352。
本公告由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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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兰溪市第二批政府买岗位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来源于兰溪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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