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成立于1999年12月,历经艰苦创业、快速成长、跨越发展、新的征程四大阶段,始终围绕中央治疆方略,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主动承担金融戍边使命。截至2022年8月末,累计向新疆提供社会融资总量超万亿,表内本外币贷款余额3734亿元,连续第16年保持同业第一,是新疆第一家表内贷款余额超过3000亿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内人民币贷款余额3290亿元,进一步体现了开发性金融的责任担当和主动作为,成为金融援疆的“排头兵”和“主力军”。
2013年6月和2015年8月,系统内二级分支机构——伊犁分行、喀什分行相继开业,标志着开行金融援疆和支持新疆向西开放的工作进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新疆分行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开发建设新疆奖章”等多项全国及省部级荣誉,员工累计173人次获省部级以上荣誉。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拟面向境内外各高等院校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若干名,吸纳更多一流的人才开发建设边疆,相信青年人在这个干事创业的广阔舞台上将大有可为。
一、岗位要求
1.工作单位: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工作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岗位需求:信贷管理岗、授信评审岗、财会营运岗、信息科技岗。
2.工作单位:国家开发银行伊犁分行
工作地点:新疆伊宁市;岗位需求:信贷管理岗。
3.工作单位:国家开发银行喀什分行
工作地点:新疆喀什市;岗位需求:信贷管理岗、财会营运岗。
二、招聘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获得国家认可的2023年度毕业证、学位证。
2.初次就业的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并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3.符合开发银行亲属回避政策,需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最终获得开发银行录用资格的毕业生,须满足上述条件并按时完成入职报到,且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开发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踏实肯干,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强烈的责任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志实践开发性金融事业,投身西部开发、边疆建设伟业。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7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4.学历、专业等招聘具体要求请参照网上报名时对应的岗位条件。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0时-10月21日24时(北京时间),统一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欢迎广大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报名网址:https://campus.chinahr.com/pages/gjkfyh/#/jo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