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梧州市苍梧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10314 次 日期:2022-10-10 1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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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苍梧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镇中心校、县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及二层机构,社会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和广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为做好我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12月1日,今年下半年的全国教师资格网站和认定系统开放时间:9月12日至12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现场确认地点: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11号窗口(苍梧县新县城建设攻坚战指挥部旁)。

交通指引:乘坐梧州至沙头班车或的士到苍梧新县城建设攻坚战指挥部下车即到。

二、认定机构及范围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苍梧县户籍;

(二)持有苍梧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苍梧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苍梧县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驻苍梧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对象

(一)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二)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四、认定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是经过教育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审核备案的人员不予认定。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梧州市人民医院、苍梧县人民医院等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所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照片和结论处)。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户籍在我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苍梧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如需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

六、有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到现场递交资料,递交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代办。

(二)请各申办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认定的相关事宜,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梧州教育信息网”看相关公告。

(四)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务必结合广西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基本情况,网上申请材料必须与提交的材料信息一致。对因填写错漏和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申请人简历应从初中起直至现在,不能间断。

(六)申请人根据申请认定的资格类型和认定范围选择对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照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苍梧县教育局人事和教师工作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2671533。

苍梧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9日

文件下载: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来源:http://www.cangwu.gov.cn/cwdt/tzgg/t13151431.shtml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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