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招聘公益岗的公告
按照镇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结合县残联实际,经县残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通市户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岗位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熟悉食堂基本业务操作,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后勤保障1人,负责单位食堂做饭。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的;
3.有刑事犯罪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2年12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身份证、2寸彩色证件照、《就业创业证》、《健康证》、《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到镇雄县残联三楼人事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870-3182212(龚成敏)
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及其他证书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六、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按单位考勤规定。
工作内容:食堂后勤工作。
工作地点:镇雄县残疾人联合会。
七、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集中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1.面试后符合条件人员按照1年1签的方式,与镇雄县残疾人联合会签订聘用合同。
2.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并严格执行三年退出机制。
(二)工资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1180元/月(不购买保险);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服从安排或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予以解聘。
九、未尽事宜,由县残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镇雄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2月5日
来源:http://www.zx.gov.cn/contents/5501/21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