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派遣到市殡仪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结算员2名、火化工1名、化妆工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结算员:
1.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普通话标准流利;诸暨户籍,品貌端正;
3.高中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诸暨户籍,男性。
(二)火化工:
1.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良好,勤恳踏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初中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诸暨户籍,男性。
(三)化妆工:
1.思想道德和身体素质良好,勤恳踏实,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初中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诸暨户籍,男性。
三、招聘程序
1.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2.根据报名情况举行考试,择优录用。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年薪3.5万元(具体参照现有聘用工对应岗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9室(永昌路12号),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75-87215229。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本(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诸暨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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