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事项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确定黄涛祥等1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3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大门右侧信访接待室(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1号)。可乘坐29、B37、122、B128路公交车到月湾云景路口站下车,步行200米左右;或乘坐1、122路公交车到景秀白云路口下车,步行200米左右;或乘坐地铁1号线至万象城站下车,往云景路方向步行600米左右。
资格审查结束后,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老年大学凤岭校区教学楼(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23号)。可乘坐29、B37、122、B128路公交车到月湾云景路口站下车;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万象城或东盟商务区站下车,往云景路方向步行700米左右。
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试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试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日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试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按规定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林业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6783772。
附件:1.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pdf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1/7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