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谭鑫等6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3月31日上午9: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3楼多功能厅(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6号)。考生可乘28、52、122、B17、B85、K6、W12路公交车,到“佛子岭玉兰路口”站下车即到。
资格审查结束后,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另外,报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中心业务研究职位一(职位代码45150099)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长堽校区,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99号)。建议考生通过公共交通方式前往,可乘地铁3号线,到长堽路地铁站下车步行355米可达;或乘坐BRT公交B01、B126、B27、B44、B47,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下车步行103米可达。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日7:4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 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713163、5773914。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pdf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1/7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