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京外生源须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京外生源应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三、招聘岗位、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附件1)、《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附件2)。
(二)待遇。按照国家和水利部有关政策,结合河湖中心相关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4月22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进入2023年度水利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报名。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开展。我中心根据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中心确认报名资格。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可根据此情况选择是否报考。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初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组织。设定60分(百分制)为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
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人选(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足5人,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试有关具体事宜将在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http://www.slrsks.cn)公布。
(二)复试。取面试方式组织开展,面试合格线为当天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数线。具体见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复试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考试的人员,按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初试成绩相同,组织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我中心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函调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以及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或考察不通过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水利人事招聘考试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举报
河湖保护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受理电话:010-63207667。
十、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10-63207700
技术咨询电话:010-63204391
附件点击下载:
1.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简介
2.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
水利部河湖保护中心
2023年3月29日
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3/t20230329_497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