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招商工作力量,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促进园区发展和招商工作的联动互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开发区招商局(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中部开发办招商局(牵头单位:中部开发办),并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干部,从事专业招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为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和中部开发办招商局的局长、副局长和招商工作人员,分别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招商工作人员5-7名。其中:经济开发区招商局侧重输配电、照明电器、高新技术等产业领域项目招商;中部开发办招商局侧重高档家居制造业、安防、新兴产业等产业领域项目招商。
二、选调范围
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和中部开发办招商局的局长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选调;副局长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选调;一般干部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选调。
三、选调条件
要求综合素质好,熟悉国家、省、市产业经济政策和相关产业专业知识,熟悉项目工作流程;工作热情高,热爱招商引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招商潜力大,社会资源丰富,具有较强的公关、组织、协调和谈判能力;身体健康,家庭无后顾之忧。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组织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组织面试、考察和讨论决定等程序,择优选调。
1、发布信息。通过今日江山、江山信息网、江山党建网、江山公文交换系统等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同时要求全市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至少推荐1名干部报市委组织部筛选。
(1)报名时间:10月17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委组织部604办公室,咨询电话:4026670。
(3)报名要求:报名者应填写《江山市公开选调专业招商干部报名(推荐)表》(可从江山信息网、江山党建网、江山公文交换系统下载),其中报“副局长”职位的应提供本人现任职务的文件证明。
3、面试、考察、确定人选。成立公开选调专业招商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和考察,根据面试和考察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负责通知选调人员报到上岗。
五、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其行政关系、编制及职务在原单位保留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招商工作的,其行政关系正式转入两个单位;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回到原单位工作。
选调人员在专业招商局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在原有基础上上靠一级。经年度招商考核,对引进招商项目的按规定给予招商经费奖励;对招商业绩突出的,予以记功表彰,并按干部任用程序予以提拔或重用。
六、有关要求
公开选调专业招商干部工作是深入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建设幸福江山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专业招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传达和动员,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接受组织挑选。选调人员确定后,相关单位要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确保选调人员按时报到上岗。同时,组织部、编委办、人力社保局、招商局、经济开发区、中部开发办等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确保整个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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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山市公开选调专业招商干部报名(推荐)表.doc》来源于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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