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横州市特岗 公告
来源: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2680 次 日期:2023-06-12 16:02:32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23年南宁横州市特岗 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横州市2023年特岗 公告

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我市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义教特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中职特岗”。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 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3〕1号),为做好今年我市特岗 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横州市2023年共招聘特岗教师204名,其中:

(一)义教特岗200名。

学段 合计 政治(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生物 (科学) 历史 地理 信息技术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心理学
农村初中 80     20 10 6 6 4 4 5 4 5 5 5 6
农村小学 120 10 20 30     4     8 8 10 10 10 10

(二)中职特岗4名。

招聘专业 招聘人数
美术硕士(专业硕士)、艺术设计硕士(专业硕士)、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1
电子商务类 1
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车辆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交通运输 1
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 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 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 业为主;义务教育小学阶段,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 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 超过30周岁(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1周岁)。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师范类专科毕业生是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 求。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 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 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 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首日未满36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 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 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 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19日。

2.资格审查:由横州市教育局特岗 资格审查人员负责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于2023年6月2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招聘考试。

1.招聘考试时间及地点:招聘考试于2023年7月31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招聘通知将提前发布在广西特岗 系统的“通知公告栏”和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

2.招聘考试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考试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考试方式:

(1)实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中职岗位和初中、小学的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岗位采取实操的面试方式进行。实操(专业技能测试)的项目根据学科特点进行设置。

(2)结构化面试方式。除体育、音乐、美术学科以外的初中、小学其他学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以上结构化面试的学科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3的,将增加笔试筛选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以上面试方式及笔试的具体办法、内容及时间等以我市招聘面试前发布的招聘通知为准。

5.体检:由横州市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我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 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 社发〔2012〕79 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 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我市按程序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横州市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

四、相关政策

(一)我市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入编、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

(二)我市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各地参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我市将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任教。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 四)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 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 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 号) 执行。3 年聘期 内,没有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需积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 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还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3年后不能转岗。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招聘咨询电话:0771-7223518(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横州市2023年特岗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9日

来源:http://www.gxhx.gov.cn/yw/tzgg/pttzgg/t5607895.html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