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65年的广西劳动大学,先后改名为广西农学院热作分院(1977年,本科)、广西农垦职工大学(1982年)、广西农工商职业大学(1996年),1998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广西首批独立改制、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2年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2005年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2007年成为广西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学生辅导员岗位招聘
根据学院发展和教学工作的需要,现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3名,热诚欢迎有志之才应聘加盟。岗位要求如下:
(一)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我院现有专业相对应,教育学、心理学、机械类、管理类、经贸类、计算机和艺术类优先。
(二)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三)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2013届毕业生可先实习,毕业后经考核合格转为聘用)。
(四)其他:理论功底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需担任班长或团支书、学生会干部或社团干部。有文体特长或具有2年以上学生管理、就业指导或思政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投递求职材料注意事项
(一)求职人员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或电子版)
1.自荐书
用OFFICE WORD格式制作。涵盖个人简历(贴附1寸照片)、求职函、学科成绩、现实表现、业绩荣誉、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院系鉴定、就业指导部门意见、近期全身相片一帧(可复制到简历后)等内容(面试考核时需交原件核对)。2013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取得,可从略。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求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此表可以先发电子版,面试考核时需提交手写稿。
3.《自荐书》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求职人员登记表》于2012年10月29日前通过邮件发送,以附件形式发送到rsc@gxzjy.com ,邮件的主题名为“姓名+辅导员+学历”,以便查询。
四、待遇
实习生待遇面议,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我院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
(二)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
2.联系部门: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3.邮政编码: 530226 4.联系人:蒋老师 陈老师 5.联系电话:(0771)4213055 6.校园网址:http://www.gxzjy.com 7.电子邮箱:rsc@gxzjy.com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求职登记表》来源于江苏省厦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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