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调整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事项公告
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812 次 日期:2023-07-01 0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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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调整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事项公告

根据《普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有序高效开展招聘工作,决定对普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事项进行调整优化,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项

调整《普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2023年6月15日发布)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由原定分两个阶段、两类岗位(教师岗位、非教师岗位)实施,调整为同一时段统一开展。

(二)资格复审时间重新确定为2023年7月3日—7月6日(含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核验材料方式进行,考生需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核验材料,非个人原因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的,可采取考生自愿承诺制方式通过资格复审(承诺书由资格复审单位现场提供),但考生必须严格按签订承诺约定时限提供完整的核验材料,到期未能提供,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二、面试事项

普洱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于2023年7月17日前完成。将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方式等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咨询电话:0879—2312986、2134964。

三、体检和考察事项

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工作同步实施,于7月27日前完成。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市属事业单位考生体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县(区)事业单位考生体检医院为县(区)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体检、复检费用自理。请考生体检前1至2天,不吃油腻食物、不喝酒,体检当天早上空腹、憋尿。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二)考察

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个人档案。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招聘教职人员,必须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事项

(一)2023年7月28日前公示拟聘用人员,市属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示,县(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必须实名反映问题。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及时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五、温馨提示

(一)考生应及时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了解招聘进程和有关事项,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 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来源:https://www.puershi.gov.cn/info/1189/1227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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