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补充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告有关安排,现就我单位2023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一)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3年7月3-14日登录农业农村部网站(http://www.moa.gov.cn),选择“业务管理”栏目进行注册成功后,进入“政务管理—人事管理—人事人才管理服务”模块,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栏目中《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要求,选择相应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网站上显示考生报名状态为“请提交书面材料”,考生即可提交相关材料。我单位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状态显示为“进入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达不到该比例时,我单位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笔试人选和具体时间、方式等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http://www.moahr.cn,下同)公告。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人,则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和具体时间、方式将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递补。我单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要求
1.个人简历(见附件1,暂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在简历中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位名称,并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说明获得学历学位证具体时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京内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在校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4.已发表的论文。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在校参与的研究课题、项目及获得的成果等证明材料。
7.获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8.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9.考生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需手写签字。
10.考生在校期间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
上述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发送至邮箱(bgs2014@163.com),邮件主题为:报考人姓名+岗位名称。考生如主动放弃,请在规定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反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核查发现在校期间为在职、就业状态等,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初审后,报名信息不得再修改。
2.考生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被审核状态,并关注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我单位将在面试前与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电话确认,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地址,如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我单位。因考生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由本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招聘过程中,考生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
5.咨询电话:010-59199656,传真:010-59199674。
附件:1.个人简历.docx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4日
来源:https://www.moahr.cn/nyrc/tzgg53/96505/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