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炊事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招聘范围:本市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招聘职位和人数:食堂炊事员1名。
3、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食堂炊事员1名,男性,50周岁左右。
二、报名手续: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
2、报名地点:平湖市看守所接待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573-85016209。
3、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4、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公安机关予以政审等综合考察,最终被录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平湖市看守所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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