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学年文山市第十三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来源:文山学院附属中学公众号 阅读:2708 次 日期:2023-07-13 10: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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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第十三中学2023学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简章

文山学院附属中学(文山市第十三中学)是文山市人民政府与文山学院联合创办的一所十二年一贯制新型公立学校。学校坚持“立校德为先,发展人为本;好习惯奠定好人生,有进步就是一百分”的办学理念,学校注重因材施教,努力为学生提供提升潜质,发展特色多样化的育人环境,教学设备先进,教学管理制度先进高效,师资力量雄厚。建校3年来,已有54个教学班,一线教师205人。

根据《文山市2023年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山市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人数

(一)文院附小(180人)

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居住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片区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部(240人)

招收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非3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学校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的适龄少年。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按照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

2.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学校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符合“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市等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未能进入服务区学校的,由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家长自愿原则统筹安排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

4.统一使用“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网上报名。

三、招生对象

国家、省、州、市等教育优待对象、学校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及户籍或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和六年级毕业生。户籍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片区的适龄儿童。非3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学校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地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的适龄少年。

〔“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

四、招生片区

招收居住在瑞民社区、纸厂村委会片区的适龄儿童。

五、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进入“文山市入学服务平台”小程序,首先选择小学报名(欲读七年级的选择初中报名),再选择“市属公办小学”(“市属公办中学”),按要求逐一填写报名信息和资料图片上传,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审核。

六、报名流程

1.第一轮:招收户籍(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家长报名时间:7月13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5:00

学校现场审核验证时间:

第一批:7月14日下午5:00—7月16日下午5:00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和国家、省、州、市等教育优待对象。当“两个一致”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大于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在服务区内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两一致”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

第二批:7月16日下午5:00—7月17日下午5:0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户籍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

第三批:7月17日下午5:00—7月18日下午5:00招收监护人房产(含文山市户籍实际居住公租房)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

特别提醒:第一轮三个批次同一时间报名。学校审核验证期间,请家长注意接听电话,居家等候学校工作人员上门核查;并请家长认真查看报名系统中的“消息”提示,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2.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

家长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0日上午8:59

学校现场审核时间:7月20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5:00

录取确认时间:7月21日下午5:00前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由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由市教育体育局据空缺学校随机安排,不提供择校服务。

3.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家长报名时间:7月22日上午9:00—7月24日上午8:59(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

7月28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27日下午5:00前在相应阶段任意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于7月28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七、所需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

2.拆迁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

4.不能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但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在第一轮第三批依次审核入学。一是能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及契税发票。二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购房合同及该房三个月的水电费发票。三是文山市户籍实际居住公租房的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无房证明。

八、现场验证材料

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并提前将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好。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儿童页)。

3.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已抵押,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同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三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

4.签订回迁协议的须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须提供最新居住地址的有关有效证件报名。

5.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随迁子女须提供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租房的提供租房协议。

6.验证时如果孩子是双胞胎的,请向工作人员说明。

7.为保证秩序良好,仅允许参加现场验证的家长入校,并请听从现场老师的指挥。

以上材料的原件经核对后当场返还持有人,复印件学校留存。

注意事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九、学校现场审核验证地址

文山市第十三中学阶梯教室2

文山市第十三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初中部:

马老师:13887532449

张老师:15758702403

熊老师:18987637593

小学部:

王老师:18008760736

郭老师:1575874189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IYwS2vef9w-Dbwu3NZC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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