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现有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现有在校本科生25000多名,各类研究生约4000名,成人教育学生15400多名。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领域),72个本科专业。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德语或法语教师 | 专技 | 3 | 教学 | 德语或法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国 | 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有本科院校二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硕士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教辅 | 3 | 教学辅助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省 | 有本科院校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
职员 | 管理 | 3 | 行政管理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面向全省 | 有本科院校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
后勤管理 | 4 | 后勤管理 |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 宁波市户籍 | 有企事业单位五年及以上后勤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工作经历的截止计算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2年10月22日9时—10月26日17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者选择进入“宁波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的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少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10月29日9时—10月30日17时。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2年11月1日9时—11月2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11月15日9时—11月1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考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上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或任职年限证明(加盖单位人事处公章)等原件并附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十五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nb/index.asp)网站查看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电话:87600288联系人:杨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宁波大学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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