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决定面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观海卫镇政府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考指标
共6名。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观海卫镇生源(高校录取时为观海卫镇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观海卫镇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2年10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0月19-10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由考生带有关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观海卫镇政府组织人事科(观海卫镇振观路6号)报名。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2年10月28日至30日到观海卫镇政府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6361239363614829联系人:王淑莉、岑旭丹
(三)考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每个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指标数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六)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参照观海卫镇编外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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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观海卫镇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来源于慈溪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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