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2年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及相关要求,现对公告进行补充公示:
一、根据公告规定,在规定期限内,部分应聘者书面申请要求增设调整相同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现将部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清港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办事员06,“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可以报考;
芦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事员07,“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可以报考;
大麦屿港区办本级办事员13,“房地产经营管理(土建大类方向)”专业可以报考;
鸡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坎门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县民政局殡仪馆合并招聘办事员19,“会计与审计(财会会计类方向)”专业可以报考;
县气象局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办事员28,“海洋科学(气象方向)”专业可以报考。
二、公告规定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若又相同如何明确排序,没有明确,现补充公示如下:
有加考《专业》科目的以《专业》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无加考《专业》科目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其他事项仍按原公告不变。
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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