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里公安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考程序
1.发布招考信息(10月19日—10月30日)。将招考信息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布。《招考岗位信息》见附件1。
2.报名(10月26日—10月30日上班时间)。报名者可直接从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3),也可到湖里交警大队索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报名地点:湖里交警大队4楼401室,地址:湖里区祥岭路428号,联系人:许月娥、黄卫彬,联系电话:5288363,5504851。
3.领取准考证
11月2日上午8:00—11:30;下午3:30—5:30。报考者需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1)资格审查。本次招考笔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面试前由用工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不足名额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2)笔试(11月3日)。笔试由湖里公安分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见附件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以100分计,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体检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项目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用工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用工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6.考核。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用工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工单位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7.公示。对报经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公示三天。
8.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9.工资及待遇:按《湖里区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待遇标准工作方案》(厦湖府办[2011]47号)及湖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对允许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名的岗位,如湖里区户籍人员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如已报名的,将通知其取回报名资料)。对允许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报名的岗位且有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参加考试的,面试和体检对象均优先从湖里区户籍人员参加考试且上合格线者中确定,不足名额从湖里区户籍以外人员按成绩排名顺序补足。
3. 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2年10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77年10月3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4.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5.本次招考活动结束后,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综合考虑考试等情况,可以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中按岗位招考人数的30%确定保留录用资格人员,综合成绩上合格线的未被录用人员达不到岗位招考人数的30%的,以实际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保留至下次本岗位招考活动之前。
6.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www.xmrl.cn)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7.本次招考活动在区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8.本简章由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湖里公安分局2012年公开招考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湖里区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厦门市湖里区公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厦门湖里区人力资源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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