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博物馆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昭通市博物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及回避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具有昭通市户籍,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陈列宣教部宣传讲解工作人员2名。
(二)工作职责
从事博物馆宣传讲解、接待参观、陈列展览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昭通市博物馆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需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流利,有宣传讲解、导游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4.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 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 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各项保险),试用期内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购买养老、工伤、医疗保险。
(二)因工作需要由单位安排出差的,按照相应标准给予报销;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结合单位实际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昭通文旅”微信公众号、“昭通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和“昭通市博物馆”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昭通市博物馆209办公室。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通大道中段(广电中心对面),联系电话:0870-3189029。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昭通市博物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等)。
4.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内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昭通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昭通市博物馆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连续病、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严重影响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四)昭通市博物馆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昭通市博物馆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0-3189028
附件:昭通市博物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昭通市博物馆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昭通市博物馆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来源:http://www.ztsbwg.com/html/news/gg/gkzl/2023-10/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