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红河州红河县事业单位第二轮(医疗卫生类)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阅读:1039 次 日期:2023-11-01 1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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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卫生类)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卫生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参加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核,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卫生类)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

(一)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对能否参加资格复审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08:00至2023年11月9日下午17:30。请考生认真填写《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书》(附件2),并将确认书发电子邮箱:hhxwjjrsk@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

不按规定时间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08:00—下午17:00,复审合格,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地点:红河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办公室。

3.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两张近期免冠五分彩照。在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时,须本人持上述所需证件原件进行确认,同时提交所需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对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未通过资格复审确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县人民医院岗位(代码B1、B2),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

(二)抽签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3:30-14:00

(三)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5日下午14:00-18:00

(四)面试地点:红河县妇幼保健院行政楼(迤萨镇镇政府对面右前方)

(五)面试方式: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题目分西医类、中医类两大类。西医类面试岗位代码为:B1;中医类面试岗位代码:B2。面试结束后,按等额比例进入后续程序。面试内容重点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举止仪表等方面,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六)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超出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生纪律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考点报到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对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3.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擅自行动,考前在候考室等候。

4.自觉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

5.面试时不得报自己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场。面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候考室,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8.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9.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10.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八)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2023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07:5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请进入体检人选于2023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填写体检表、审批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6张近期免冠五分彩照和黑色钢笔。

(三)体检地点:红河县人民医院(红河县迤萨镇松花街4号)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注意事项由医院提供,如有疑问请和医院详询):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聘用。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指定医院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体检当天应穿着轻便、简单,另外女士要注意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以及不要佩戴饰品等,以免影响检查。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工作人员说明。

7.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9.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递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此递补。

六、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将档案于2023年11月30日前转到红河县卫生健康局,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红河县卫生健康局办理,联系电话:0873—4625068。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4625068

附件:

1.《 红河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轮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卫生类)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书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uploadfile/file/2023/202311/01/1698802754925370v1V1Wx.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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