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县民政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规定,威信县公办养老机构现有护理人员数量不能满足院内护理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威信县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水平,切实解决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不足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养老护理员(从事与养老有关的护理服务工作)。
工作岗位:威信县旧城片区敬老院2名(男女各1名),威信县中心敬老院4名(男女各2名)。
工作内容:1.承担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工作,包括生活起居,个人清洁卫生(如洗脸、漱口、洗头、洗澡)等。2.每日房间巡查◇注意观察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好相关记录。3.做好院民被褥、家具的管理,定期清洁和消毒院民的脸盆、茶具、便器等用具。4.护理人员负责院内一切常规护理工作。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养老工作。
2.年龄18-50周岁(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3.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护理院校毕业或有相关从业资格证(电工证、消防操作员证等);能针对敬老院工作和供养对象开展相关护理工作,建立护理档案;中共党员、熟悉电脑者优先录用。
4.威信县本地户籍或常住人口。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法院等部门列为失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严重疾病及传染病不适宜担任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威信县民政局二楼养老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0-612440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函件及委托他人报名。报名填写《威信县民政局招聘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信网证明)、养老护理员培训证书和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面试和聘用
面试时间根据报名实际情况通知,时间暂定2023年11月上旬,面试的命题、考试及聘用由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办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基础文化知识、护理知识和养老知识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单位的成绩高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总分分数相同的情形,则按实操考试分数优先聘用◇如未达到招聘计划数或男女比例不够的酌情调整,从其他敬老院岗位招录计划完成后的剩余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统一调配,对不服从调配人员不予录取。
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到县民政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予以聘用上岗。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1.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1年1签。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期内由各养老机构实行年度考核,聘用期满由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根据聘用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决定是否予以续聘;未续聘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管理,由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2.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不购买五险。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威信县养老机构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并购买相关保险。上级有关政策变化时,工资随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
3.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招聘工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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