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气象部门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成都专场招聘公告
来源:气象人才网 阅读:1506 次 日期:2023-11-02 16: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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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成都专场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气象局将在成都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专场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气象局简介

请登录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见下表:

广东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成都专场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国家编制)
岗位代码 具体用人单位 单位层级 拟安排岗位 岗位性质 专业 学历 需求数
CD01 广东省气候中心 省级 气候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CD02 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气象台 县级 预报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CD03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气象台 县级 预报业务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CD04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气象台 县级 预报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CD05 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CD06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CD07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气象台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CD08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台 市级 预报预警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CD09 广东省清远连州市气象台 县级 综合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气象类详见:http://gd.cma.gov.cn/zfxxgk/tzgg_91206/202310/P020231027607735456937.doc

(二)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2:00

(二)报名地点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上1寸彩色免冠近照(可彩色打印),现场提交审核。

(下载网站:http://gd.cma.gov.cn/zfxxgk/tzgg_91206/202310/P020231027607735371565.doc,正反面打印或装订成册)。

(四)资格初审

报名时由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

3.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时留意现场通知,视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规定

面试由5位考官打分,采用体操计分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中国气象局审核备案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确定的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缺额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五)如因特殊情况无法组织面试的,将视情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公告动态。

本公告由广东省气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其他岗位招聘请关注广东省气象局网站(http://gd.cma.gov.cn/)了解详情。

咨询电话:020-87671392

监督电话:020-87618040

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2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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