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普洱市江城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普洱江城公安公众号 阅读:696 次 日期:2023-12-11 17: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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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其中勤务辅警3名、留置对象看护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警务辅助人员身份

勤务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留置对象看护人员由公安机关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安排使用,负责对县监委留置对象的看护、转押,以及对留置对象人身、物品、住处和相关场所的搜查工作。

勤务辅警、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均不占用公安政法专项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三、岗位设置及人数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在2023年12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12月即可上正常班但尚未拿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必须出具学校证明方可报名(2023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1日至2005年12月11日期间出生),出生时间以居民身份证记录为准。

(七)本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期未满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的;

11.有纹身或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长度大于5厘米)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江城县公安局办公楼办证大厅(2栋1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点领取《江城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政审表》、《考生承诺书》,填写后交工作人员审核。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有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需一并提交;(2)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小1寸彩色照片3张。

(二)考生资格审查

由江城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裁减

每人限报1个岗位,每个招聘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若达不到1:2比例的,经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放宽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为避免浪费岗位,县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对报名考生进行岗位调剂。 

(四)体能测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标准开展。体能测试的项目如下:

1.10米×4往返跑;

2.1000米跑;

3.纵跳摸高。

其标准按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即:

体能测试由江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其中纵跳摸高可测试三次,取最好成绩;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

具体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1000米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成绩进入下一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优先招聘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招聘高学历者。

(七)政审

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按1:1比例进入政审环节,若同岗位成绩并列,以体能测试1000米跑用时短的成绩进入。本次招聘辅警政审工作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生政审不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从该岗位递补人员参加政审。

(八)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依次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江城县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江城县公安局监督电话:0879-3722787。

六、签订合同和待遇保障

江城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初次为2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续签、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859.00元(含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金)。

七、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关注“普洱江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考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误考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填写的信息和所附的相关证书材料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终止或取消其录用资格,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联系人:

张警官 13987940050

黄警官 13769950918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R78Md7r8UGXHLdU8lOY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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