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藏气象部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来源:气象人才招聘网 阅读:7961 次 日期:2023-12-27 16: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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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第二批)

根据2024年度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批复情况,现将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全区设7个地(市)气象局、32个国编县气象局。

二、鼓励措施

(一)薪资待遇。在西藏气象部门就业的毕业生,执行西藏工资政策和工龄折算补贴、津贴政策。试用期期间不执行试用期工资,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后工资。

(二)西部奖学金。按照《吸引毕业生到气象部门西部艰苦边远台站就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气科发〔2001〕17号)的规定,新招聘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给予2万元奖励(在拉萨工作的本科毕业生除外)。

(三)年假及住房。新招聘到西藏气象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每年有2个月左右的带薪探亲假;单位提供周转房及提供基本工作生活条件。

三、招聘岗位

西藏气象部门2024年度在国家气象系统编制内计划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7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事业为上、突出气象主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气象局批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进行。

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第二批)

单位 层级 岗位 岗位 性质 专业 学历 人数 备注 考试 方式
西藏自治区气象台 省级 综合业务管理 管理 气象类、综合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自治区气象台 省级 预报 预测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 第二批仅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 省级 预报 预测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方向业务工作 第二批仅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西藏自治区气候中心 省级 综合业务管理 管理 综合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从事人工影响天气方向管理工作 笔试+面试
西藏自治区大气探测技术与装备保障中心 省级 装备技术保障 业务 气象类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第二批仅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西藏拉萨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市级 财务 管理 管理 财务会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拉萨市气象局大气探测与技术保障中心 市级 农业气象观测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实际工作地为西藏拉萨林周县国家一级农业气象试验站 笔试+面试
西藏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拉萨市当雄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 大专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日喀则市亚东县帕里镇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 大专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阿里地区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 市级 财务 管理 管理 财务会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林芝市气象台 市级 预报 预测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林芝市米林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 本科及以上 1 / 笔试+面试
西藏林芝市波密县气象台 县级 综合气象业务 业务 气象类、信息技术类 本科及以上 2 / 笔试+面试

注:以上共计17个岗位。

四、招聘条件

公开招聘对象范围为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2023年往届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其毕业院校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持有空白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以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需进一步提供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及本人社保未参保证明)。并应具备以下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到西藏气象部门工作,能够适应高原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立志于服务西藏气象事业;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专业要求需与《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一致,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http://xz.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同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毕业生须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注册并登录后投递简历,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如考生报考多个岗位的,以报名最早的岗位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18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笔试科目及知识点构成:

1.气象类专业岗位:计算机基础知识30%、高等数学20%、大气科学基础知识50%。

2.综合管理类专业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00%。

3.财务会计类专业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计算机基础知识20%、会计实务60%。

4.信息技术类专业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计算机基础知识50%、高等数学30%。

如考生选择了同一岗位要求为多个专业类别,考生则参加本人所学的专业类笔试,该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取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分前3名进入面试。

(三)资格初审

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按照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内容,在报名时间内,对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投递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第一时间从气象人才招聘系统通过短信通知,报名截止后(2024年1月10日18点截至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官网公布(届时将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

(五)组织考试

考试方式:详见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1月底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保持通讯畅通。

(六)确定人选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各岗位面试人员按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其他报考同一岗位但未进入该岗位体检考察的人员,在招聘同类专业的岗位出现空缺时,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进行调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成绩以及求职动机等情况综合考虑,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报考各岗位的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各岗位拟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的,结合考生个人意愿,从报考同类专业的其他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调剂后仍然不足3人的,则按该岗位实际考试人数进行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计分。单人单岗考生面试通过分数线为60分。

(七)体检及考察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专业岗位考生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进入体检。凡体检不合格、医院建议复查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等,并对其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气象局、西藏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西藏气象部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学位均需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三)考生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手机不畅通,造成招聘部门不能及时联系到考生而错过考务通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纪检监督及联系电话:西藏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纪检组(审计室),联系电话:0891-6331685;

(五)本公告由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1-632074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点30分至13点、下午15点30分至18点。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pdf

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http://zp.cmatec.cn/cms/preview/article.do?id=2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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