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阅读:961 次 日期:2024-01-20 1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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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

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绿研院)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绿研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主页单位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11名。具体招聘部门、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即1988年1月20日(含)至2006年1月20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3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相关3个岗位者如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8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编制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及考核、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东北农业大学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eau.edu.cn/)、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gfsri.org.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9日9:00至2024年2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对照计划中的岗位,将附件2、3及其他报名材料(现场确认材料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按“所报岗位名称+岗位序号+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hljssky@126.com参与报名。

(三)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缩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绿研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绿研院网站。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职称证。

(3)应聘岗位领域工作经历和业绩佐证,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和联系电话。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具体考核范围另行通知。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直接进行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为二套试卷,第一套试卷内容主要参考《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40分,《申论》占60分,折算后占笔试成绩50%;第二套试卷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知识考题,满分100分,折算后占笔试成绩50%。

2.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绿研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处管理岗位和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质量管控员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食品标准与检测中心抽样员、样品制备员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验操作测试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等,其中结构化面试与管理岗位面试同时进行,满分100分,折算后占面试成绩50%;实验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折算后占面试成绩50%。

2.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政治审查及考核人员名单在绿研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体检、政治审查及考核

(一)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政治审查及考核原则上采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审查及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应聘人员经体检、政治审查及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绿研院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可视情况依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政治审查、考核及主管单位审批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在东北农业大学网站和绿研院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相关说明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一个月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和办理人事调转的手续。

(四)公示期满的拟录取人员,凡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绿研院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中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以及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关系的本院工作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及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绿研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绿研院研究决定。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553138(组织人事处)

13945001514(组织人事处黄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30308(纪检监察处)

电子邮箱:hljssky@126.com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1路2727号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

2024年1月19日

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0F485F839298A906E0630A0012AC863F&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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