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文化馆(开远市歌舞团)招聘简章
本次公开招聘开远市文化馆(开远市歌舞团)劳务派遣创作、表演人员,含编剧、舞蹈编导、舞蹈表演、戏剧曲艺表演等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编剧、导演、舞蹈编导1-2名
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编剧、导演、舞蹈编导等;
3.岗位职责:负责开远市歌舞团戏剧、曲艺类作品创作;舞蹈作品创作工作以及各类文化赛事、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统筹等工作;
4.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一定的戏剧编剧导演与舞蹈编创能力、活动执行能力,创作作品获得州级、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舞蹈演员3-4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舞蹈表演;
3.岗位职责:负责歌舞团舞蹈演员岗位工作、日常工作及其他大型文化文艺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4.其他要求:
(1)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经验,参加表演创作作品获得市级、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戏剧、曲艺表演 1-2名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戏剧、曲艺表演;
3.岗位职责:负责歌舞团戏剧、曲艺表演岗位工作、日常工作及其他大型文化文艺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4.其他要求:
(1)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身体健康,年龄25周岁以下,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一定的舞蹈表演经验,参加表演创作作品获得市级、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地点
开远市文化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人民南路)。
二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记录;
2.形象端正气质佳、身体健康;
3.善于沟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执行力;
4.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服务规范。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党纪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参加公务员招考、 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5.拒服兵役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
6.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三
薪资待遇
(一)薪资范围:
1.创作人员(编剧、导演):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4000-4500元(含个人社保和单位社保),转正4500-5000元(含个人社保和单位社保),具体面定;
2.表演人员(舞蹈演员、戏剧、曲艺表演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3500元(含个人社保和单位社保),转正3500-4000元(含个人社保和单位社保),具体面定。
(二)福利待遇:参照工会福利。
(三)其他:根据单位统筹安排。
四
招聘报名
(一)线上方式及时间:通过识别接龙小程序填报报名信息,2024年2月28日至3月20日。
(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此招聘信息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五
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面试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政审,办理入职手续,体检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人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
用工方式和管理
用工方式由开远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派遣至该单位工作,拟录用人员与开远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开远市文化馆工作;若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两年),若合同期限内遇政策调整,按政策规定执行;经录用后被派遣人员应遵守单位工作制度,服从管理;因工作失误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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