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专业化干部人才引进公告
云南省玉溪市2024年计划面向国内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作为专业化干部人才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2024年毕业,符合玉溪市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
“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相当层次高校)范围为:首批42所“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B类6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
“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范围详见:《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玉溪经济社会发展,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已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含当年毕业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6.承诺在玉溪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7.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专业条件下,优先引进首批“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大学毕业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 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报名开始之日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4.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此次专业化干部人才引进凡涉及时间计算的,以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特别说明的除外。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购房补助。定岗分配后给予博士研究生40万元购房补助,给予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硕士研究生20万元购房补助,未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购房补助;购房补助在试用期满定岗分配后开始发放,第1年发放购房补助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15%。非本地引进人员在试用期内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三)培养选拔。引进人员作为玉溪市专业化干部人才,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管理,全市统筹、整体联动、一盘棋调配。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填写《玉溪市专业化干部人才报名推荐表》,连同本人身份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及电子版《基本信息表》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nyxrcyj@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如:玉溪市专用通信局+xx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引进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09:00至4月15日18:00,非报名时间段报名视为无效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名人数并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要时增加笔试环节),并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谈、体检统一安排在玉溪市集中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现场提供《玉溪市专业化干部人才报名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谈环节。
(五)面谈。面谈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方面能力。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首次体检费用由组织方承担。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玉溪市市级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九)递补。若在面谈后续环节中因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在公示期间或期满后本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递补。
(十)入职。拟引进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办理相关手续,列为专业化干部人才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拟引进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引进资格。拟引进人员在报名后至引进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引进。
(十一)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在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违反法律法规、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引进各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未尽事宜由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引进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0877-202140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7-2013957
附件:
玉溪市2024年专业化干部人才引进岗位表
扫码下载附件
2.玉溪市2024年专业化干部人才报名推荐表
扫码下载附件
3.基本信息表
扫码下载附件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Or03I911N4t3Z74-Aib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