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丽水市青田县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
来源:青田教育网 阅读:1521 次 日期:2012-10-25 10:13:34
温馨提示: 小编为您整理了“2012年下半年丽水市青田县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精神。我县从10月27日开始对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已领到《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10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2012年补报名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入口是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负责鉴定,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为保证网上报名材料与认定材料的一致性,必须在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再复印成A3幅面双面单张,否则不予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件只需社会人员提供,本县正式公办教师可不提供);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8)《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现场确认时填写,统一体检后由县教育局提供);

(9)与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贴申请表,1张贴体检表,留1张贴证书用)。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请参照《青田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青教人[2012]169号)》相关规定。

2、体检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其余未尽事宜可拨打6824892咨询。

青田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 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
Baidu
map